律师论语

诗情法意

编辑于 2018-7-3 18:14

律师论语


不是谁都可以打赢官司的

一男士找律师咨询,请教怎样能打赢他的官司。律师并不保守,按他说的情况,帮他分析一下,告诉他应如何如何做。这位男士听后,认为自己学会了,可以自己上庭了,就离开了律师所。
数日后,这位男士又来到律师所,满脸忧愁,见到律师就问:“律师!我的案子在开庭前,特别过来请教过你,我按照你说的方法,结果却败诉了,这到底是咋回事啊?”
律师回答道:“打官司是很专业的事情,我只是按你当时说的情况给你解析一下,当庭可能会出现很多情况的变化,那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这位男士还是不解,嘴里又嘟囔道:“我就是按照你说的方法,也没啥意外情况,咋能打输了啊!”
律师又答道:“不客气地说,你不愿花钱请律师,只想咨询一下,就自己去打,如果都像你这样,咨询几句就能打赢官司,那还要律师干嘛!律师这个行业干脆取消算了。”

审查和接手案件

律师接手案件,首先要把握案件的胜诉率。有的案件经初步审查,根本没有胜诉的可能,一般律师不愿接手;如果非要请律师代理,律师会给予说明,避免承担败诉的责任;有的案件经初步审查,胜诉率不高,或者各半,律师也会说明,这个官司可以打,但不一定能胜诉,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风险;有的案件经初步审查,胜诉率很高,但律师也不会承诺一定能打赢。如果有的律师这样承诺,第一是违反律师法的规定。第二是如果败诉,会给自己带来麻烦;也有特殊情况,比如有的案件经初步审查,绝对不会胜诉,当事人也明知道,这个就会出现诉讼要求的目的不同,不是为了胜诉,而是为了拖延时间,在法律程序进行中寻找机会,或以图寻找其他的解决方法;有的案件,开始并没希望,也不排除通过律师的努力而反败为胜;有的案件,诉讼程序中进行得很艰难,但突然却有意外的转机出现,这个情况一般存在两个可能:一是对方律师出现漏洞或失误;二是出现了双方都不知道但对己方有利的新情况。
这些不同的情况,律师在接手案件前,都会根据审查出的问题,依据事实和法律,再加上合理推定出的可能,给予清楚详细的解释。如果当事人不理解,或提出种种疑问,律师只有反复解释,其他也没啥可说。总之,案件的胜败,是综合了律师的能力、证据的使用、法律的对应以及法官的正确裁量等等因素共同促成的结果。

调 解

有些案件,如果能调解结束,就不必非要对簿公堂,这就要看律师的水平,以及当事人的态度。有的情况下,律师认为完全可以调解结案,可当事人非要求走法律程序,这个情况下应该尊重当事人的要求;有的案件看似当事人各方无法调和,但通过律师的努力,结果却获得调解成功;有的案件,在各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,也会出现调解不成的局面,而重新走上法庭;有的案件,在有经验的律师操作下,调解始终贯穿于诉讼程序之中,说不定走到哪个环节,通过案情的变化,抓住时机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就可以随时调解成功而终止诉讼程序。

律师的身份

律师的社会身份有多种,就律师的本质工作来说,是为当事人服务的,一切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延伸来说也是为了法律的正确实施,但在这点上却存在争议,因为律师的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很多情况下属于无能为力。至于律师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,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,无疑会越来越重要。
除了本质的业务性质,其实社会赋予了律师更大的责任。这个问题首先是律师的职业身份、社会身份等等所需要扮演的各种角色。这就涉及到律师的综合能力问题,笔者认为:律师不但应该是法律专家、诉讼专家,还应该是社会矛盾的调停者,民事纠纷的调解者。能把这些工作做好,则需要非凡的能力。这就需要律师还必须具备外交家的沟通能力、雄辩家的口才、文化人的博学、政治家的政策把控能力,以及敢于做弱势群体抗争公权力的代言人的战斗精神等等。除了这些工作性质之外,律师还是一种商人性质的社会服务者,因为律师是通过自己的工作报酬用来养家糊口的。虽然律师被赋予了很多的社会身份,但唯一不能胜任的身份就是慈善家。当然,在现实中,也不乏有些律师会无偿代理一些案件,或做些法律援助活动,但律师的总体身份性质是确定的。

代理费或服务费

因为律师不是慈善家,全凭自己努力工作获取报酬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,所以但从律师的商人性质来讲,律师收费则是毫不含糊的。律师收费总体是以协商为主的,虽然司法行政部门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出一个指导价格,但这个价格并不为律师或律师所完全采纳。现实中,律师收费都是依据案件的大小、轻重、简单或复杂等等因素而考量怎样收费的。再者有能力的知名律师,和能力不强的或不是很知名的律师,收费档次也都各有不同。
比如,有的年轻律师案源不多,碰到一个案件,他会不计报酬多少,只当是给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;有的律师能力一般,协商时价格很灵活,不讲一个案件收多少,只求案件数量多就好;而有的知名律师则不然,开口收费不容还价,出不起就很不客气的拒绝等等,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现象。
律师收费天经地义,但有的当事人却不理解,认为律师就是为了要钱,不给钱就不接案。反过来讲,你不出钱,谁有义务无偿给你服务?也有的当事人,认为比律师聪明,老想着算计律师,怎样才能哄着、骗着律师白白给他跑腿,白白给他服务,其实这是自作聪明,结果肯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遇到这种情况,有的律师早就心里有数,只是不想说透,而是从案件中寻找别的机会。


2017年2月22日下午

浏览186次